商丘师范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整理档案的通知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现把2018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内容
1.入学时带入的档案材料;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3.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自传;
4.商丘师范学院学生学籍表;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限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学生);
6.毕业生存档成绩单(含修读辅修专业成绩);
7.毕业生实习材料
(1)专科学生材料:教育或专业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鉴定表包括个人总结和教案首页);
(2)本科学生材料:实习(见习)总结表;
8.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含辅修专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9.商丘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限授予学位的学生包含辅修专业);
10.2018年河南省选拔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限参加专升本入学考试的学生);
11.各学年度评先个人登记表及推荐审批表(限获得奖励的学生);
12.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限违纪的学生);
1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下联);
14.其他需要入档的材料。
二、责任单位
第1项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提供;第2-5项材料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提供;第6项材料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提供;第7-8项材料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提供;第9项材料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提供;第10-12项材料由学生处负责提供;第13项材料由招生与就业处就业服务科提供;其他需要入档的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
三、工作程序
1.各材料责任单位提供所负责档案材料,转交相关学院;
2.各学院把以上材料装入商丘师范学院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封皮上注明学院、姓名、年级、专业、生源省市、档案号(学号)和档案袋所装入材料名称;
3.学生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并做好记录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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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