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安全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新学期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安全使用,现就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进行全面、严格、认真、细致地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品管理,并加强药品库、实验废弃物储存库等重点部位管理,杜绝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新学期教学和科研的正常使用;
四、完备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适用所属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的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五、加强校 、院 、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和安全准入制度;
六、开展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安全应急能力建设,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着力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定期举行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安全报告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安排好日常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院部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八、未尽事宜请遵照有关安全规范认真实施。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